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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关于印发《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8-11-26 09:43 发布单位: 金州禁毒云 浏览量: 4696 【公开】

 

黔西南州禁毒委员会文件

 

州禁毒委发〔2018〕 号

 


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组织开展

今冬明春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义龙新区禁毒办,州禁毒委成员单位:

《黔西南州关于切实开展今冬明春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州禁毒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禁毒办、州禁毒委成员单位活动方案于2018年11月26日前通过QQ邮箱:2872028978@#报州禁毒办,2019年4月18日前报送活动工作总结。

 

 

黔西南州禁毒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

 

    (联系人:谢玉林,联系电话:15985329051  690257)

 

黔西南州关于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禁毒

宣传下基层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的通知》(禁毒办传发[2018]403号)、《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的通知>》(黔禁毒办传发[2018]246号)要求,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和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努力推进新时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州禁毒委决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底,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从毒品问题系统治理的角度和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重要影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禁毒工作、提高基层党政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禁毒意识的重要性,切实把今冬明春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作为当前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力营造浓厚禁毒宣传氛围,切实筑牢基层识毒拒毒防线,夯实基层禁毒工作基础,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黔西南州今冬明春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淞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曾孔阳  州禁毒办主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陆才美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冉茂堂  州司法局副调研员

陈运忠  州人民政府正处长级督学 

邹一帅  团州委副书记

陈维娟  州妇联副主席

陈春萍  州禁毒办专职副主任

谢  恒  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

成  员:郑维龙  州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科长

        付  波  州司法局协调督察科副科长

        周  宏  州教育局安全科主任科员

        张胜玥  团州委统战权益部副部长

        郑雪梅  州妇联维权部部长

        谢玉林  州禁毒办预防教育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禁毒办,陈春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玉林为办公室副主任,州禁毒办预防教育科全体同志为成员。

三、目标任务

通过6个月的努力,在全州组织开展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广泛利用各种传统和现代手段,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不同时段,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特色化、无死角、成效明显的禁毒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夯实基层禁毒工作基础,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迈上新台阶

四、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

五、活动内容

持续巩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成果,结合本地毒情形势、民风民俗和受众特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丰富多样、针对性强的禁毒宣传活动让群众入脑入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禁毒意识和识毒、防毒能力。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1、宣传地域上。要在面向所有基层社区和乡镇的同时,重点放在吸毒、贩毒人员较多以及有制毒、种毒问题的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设计制作形象直观、便于记忆、容易理解的禁毒手册、小折页、宣传画等宣传品广泛发放。要在公路沿线、乡村人口集中居住地的醒目位置通过印刷禁毒标语、张贴禁毒海报、悬挂禁毒横幅等易于群众接受的形式,开展直观宣传教育。

2、宣传对象上。重点放在基层党政干部、禁毒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单位职工、私人业主、在校学生、学生家长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

3、宣传内容上。除了宣传党和国家禁毒工作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国内外及当地毒品犯罪形势、禁毒工作方式方法外,还要介绍禁毒知识、毒品危害、防毒技能,特别是当前流行的新类型毒品种类及其伪装性、欺骗性、严重危害性。

4、宣传节点上。重点要抓住“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元旦、春节和春季学生开学等时机、节点,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将禁毒宣传内容融入到相关宣传活动之中。

(二)丰富形式,讲求效果。基层干部和群众,成分复杂,经历不同,循规蹈矩、千篇一律的宣传形式难以满足不同群体和受众的需求。活动中,各地要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场合、不同时机,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

1、对于基层党政干部和禁毒工作者。要采取巡回宣讲、送教材下基层等方式,讲解禁毒政策理论和工作方式方法。

2、对于城市社区居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闭路电视以及公共汽车、地铁广告、政府办事大厅电子屏等播发禁毒知识(消息)、刊(播)禁毒公益广告。要积极争取小区物业支持,发挥小区宣传栏和楼宇、电梯电视等居民出行必经场所宣传阵地的作用

3、对于农村乡镇居民。要会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积极在农村集市、庙会以及文化、科技下乡活动中开展禁毒宣传;充分利用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群众探亲团聚、农民农闲之时,以凝聚乡情、亲情、感情的等方式开展普遍深入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可将禁毒知识、宣传口号、宣传形象等标志印制在台历、挂历、宣传画以及购物袋、雨伞等生活用品上,向老百姓免费赠送。

4、对于流动人口。要会同铁路、交通、民航、海关、旅游等部门,通过在车站、码头、空港和高铁、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以及旅游景区播放禁毒公益广告、发放禁毒宣传品等向乘客、游客进行禁毒宣传和警示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今冬明春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是当前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活动时间长,涉及面广,各级禁毒部门要统筹规划,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协调党委宣传、公安、司法、教育、共青团、妇联等禁毒委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禁毒社会组织的作用,不断壮大禁毒宣传队伍,延伸宣传教育触角,构筑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强大工作合力禁毒宣传格局。

(二)履职尽责,主动作为。

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履行禁毒责任,主动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各级党委宣传、民政、司法、妇联等禁毒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将禁毒宣传融入到文明城镇、文明乡村、平安社区、最美家庭、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以及禁毒示范城市等创建评比活动中,不断提高禁毒知识的普及率。

(三)组织宣讲,壮大队伍。各地要组建由当地党政领导、禁毒专家等参与的禁毒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讲解禁毒政策、禁毒形势、禁毒措施和成效,教授禁毒工作方法,进一步统一对禁毒工作的认识,提高基层禁毒工作能力;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共同举办禁毒活动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禁毒社会组织的作用,不断壮大禁毒宣传队伍,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地禁毒办要针对活动的不同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通过现场督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良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效果平平的地方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

 

 

 

 

 

 

 

 

 

 

 

 

 

 

 

 

抄送:省禁毒办,

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

 黔西南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印发

黔西南州关于印发《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doc

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禁毒宣传活动下基层的通知-2.doc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禁毒宣传活动下基层通知(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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