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湖南路小学关于落实“作业管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我校学生“双减”“五项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贵州省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实施方案》、《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和《兴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抓好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十项举措”》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把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做好组织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华玲(兴义市湖南路小学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罗 曼(兴义市湖南路小学副校长)
吴永卉(兴义市湖南路小学支部副书记、副校长)
杨胜书(兴义市湖南路小学副校长)
成 员:全体行政及参与行政人员、各年级组长、副组长、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务处,罗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阳志、崔英健、龙璟、彭艳、王升翠、赵文英为成员,具体负责作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作业管理实施小组
组 长:孙阳志
成 员: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
三、作业管理
1.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各学科教师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1-2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3-6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2.要科学设计作业,各班级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鼓励老师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创新作业类型。 倡导教师充分利用托管课程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
3.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进行全批全改,不让孩子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4.教师不得利用班级 QQ 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布置应用电子产品完成的家庭作业。
5.引导家长不要随意给孩子布置额外作业,不加重孩子学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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