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湖南路小学作业时间控制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双减”“五项管理”工作,确实落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根据教育部、省、州、市关于“双减”等文件要求及《兴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十项举措”》等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作业时间控制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把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做好组织及监督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华玲(兴义市湖南路小学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罗 曼(兴义市湖南路小学副校长)
吴永卉(兴义市湖南路小学支部副书记、副校长)
杨胜书(兴义市湖南路小学副校长)
成 员:全体行政及参与行政人员、各年级组长、副组长、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务处,罗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阳志、崔英健、龙璟、彭艳、王升翠、赵文英为成员,具体负责的日常工作。
二、作业时间控制管理实施小组
组 长:罗曼
成 员:教务处、教科处全体成员及各班主任、科任老师
三、作业、时间管理要求
1.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各学科教师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1-2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选择朗读、家务等综合型形式作业 ;3-6年级每天所有学科书面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2.要科学设计作业,各班级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鼓励老师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创新作业类型。 倡导教师充分利用课后服务课程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
3.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进行全批全改,一、二年级采取“星级”制、三至六年级采取“等级”制,不让孩子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4.教师不得利用班级 QQ 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布置应用电子产品完成的家庭作业。
5.各班积极宣传,让家长不要随意给孩子布置额外作业,不加重孩子学业负担。
四、监督、管理制度
1.各班以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在教室设立“作业公示栏”,与其他科任教师沟通,把握布置作业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间控制,并将每天作业进行公布,接收学校、学生监督。
2.各班需建立“作业布置台账”,认真记录每天的作业布置情况,并于每周结束后将台账交到教导处进行备案、检查。
3.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作业布置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方式有实际检查、现场翻阅、询问学生等。如若发现相关教师没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作业布置,将追究相关教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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