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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湖南路小学语言文字工作 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9-27 15:08 发布单位: 兴义市湖南路小学 浏览量: 139 【公开】

兴义市湖南路小学语言文字工作

奖惩制度

 

经过校领导讨论及教代会通过,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各类考核中,制定奖惩制度如下:

一、建立推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制定学校推普工作检查督导办法,加强学校推普工作监督。

二、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文字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

三、教师必须参加语言文字相关培训,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反思、有总结。对拒不完成工作任务的,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

四、将普通话测试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基本条件之一。

五、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情况进行抽查,并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教师业务考核条件之一。

六、对在语言文字工作中表现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要给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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