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湖南路小学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增强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特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并明确职责分工。
一、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华玲(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罗 曼(副校长)
吴永卉(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
杨胜书(副校长)
成 员: 文 明(办公室主任)
王 炜(总务主任、低段年级组组长)
孙阳志(教务主任、高段年级组组长)
崔英健(教务处副主任)
胡 婧(工会主席)
张克琴(安全办负责人)
赵朝斌(少先大队辅导员)
赵文英(教科处办公室成员)
卢生静(中段年级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在教科处,罗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阳志、赵文英二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年级组组长(兼职管理人员)协助工作,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的整体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等工作。
5.布置学校“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6.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等工作。
三、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赵文英)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认真组织积板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四、各年级组组长工作职责
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
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3.组织好本年级组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施。
5.组织安排年级组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
6.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
7.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检查督导,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各岗位工作要求
学校各部门必须在组长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相互促进,不断创新,结合实际有序开展工作。
兴义市湖南路小学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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