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州财政局 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减轻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经评审,拟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5天(即2023年4月11日-4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受助学生有异议,请向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反映。
电话:0859-3112873。
附件: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名单
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
2023年4月11日
附件: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生活费补助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