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在学校的流行和传播,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普安县教育局深入学校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2018年3月12日,县教育局副局长吴克宇、县教育局安全股股长舒世军一行到普安一中、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普安二中、普安县思源实验学校、南湖街道民族希望小学、盘水街道第一小学等学校检查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学校领导汇报、查看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资料和晨午检记录、查看学校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卫生环境等形式了解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检查,县教育局副局长吴克宇对各学校在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并讲了四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求各学校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落实防控到位。
二是切实落实防控措施。要求各学校要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及时清运校园垃圾,全面清除卫生死角,消除隐患;坚持晨午检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把好晨检关,不得漏检,一旦发现相关传染病的症状,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开展全面消毒,定期对教室、宿舍进行空气消毒,对课桌、凳、教具等进行擦拭或浸泡消毒,消毒过程纳入防控台账管理;严格隔离制度,对发病人员实行隔离治疗,有效阻断传染源,病愈返校返园必须持有医疗机构康复证明。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要给每个学生上一堂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课,给每位学生家长发一份“告家长书”;要培养学生“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是严格实行信息报告、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中心校每天掌握辖区学校内幼儿、学生到校情况,落实缺勤登记制度,与缺勤学生家长逐一取得联系,了解缺勤原因,生病的问清病因,逐一登记在册;发生聚集性传染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及当地卫生部门。对于出现疫情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或采取措施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对于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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